商报讯 (记者 黄竞仪)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首批试点城市名单出炉。
国务院常务会议昨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这意味着,人民币从制度上成为“结算货币”,向“国际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去年1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后,我国宣布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4个月后,试点正式启航。
“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于推动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关系发展、规避汇率风险、改善贸易条件、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尽快发布有关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活动,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得益于中国与周边国家长期稳定的贸易发展,人民币结算试点是‘水到渠成’、顺应市场需求的事。”亚洲开发银行中国代表处高级经济学家庄健指出,目前危机前景仍未明朗,也是推出结算试点比较好的时机。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李婧则指出,从机制和制度上成为“结算货币”,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和必要的步骤之一,意义十分重大。
但李婧同时强调,这一试点只是为企业提供人民币作为贸易结算的选择,至于在实际操作中,微观的企业是否放弃美元结算而转向使用人民币,则还需要经过市场的检验。
“从实体经济上来讲,要求我国扩大稳定的贸易量,成为贸易大国;从人民币上来讲,则需要扩展更多的功能,对其流动性、保值增值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庄健亦坦言,人民币影响力的扩大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