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人民物质生活条件,提高工薪阶层的购买力,突尼斯政府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SMIG)。所有工作48小时的职业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239.824第纳尔上涨到251.8突尼80第纳尔,上调12.640第纳尔。所有工作40小时的职业最低工资由原来的207.828第纳尔上调到217.880第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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