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财政部和中央银行最近联合发表公告,决定自2009年4月1日起到2011年3月11日为期两年的时间内,将对斯里兰卡当地公司或个人获得的外汇收入免征所得税,前提是当地公司或个人的外汇收入需存入当地银行。
免征外汇收入所得税系斯里兰卡政府为吸引外汇存款,以应对国际收支恶化问题的最新举措。自2008年9月以来,斯里兰卡外汇储备锐减了2/3。(孙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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