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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私募理财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6日 13:01  新闻晚报

  解答嘉宾:朝阳永续总经理 廖冰

  编辑您好,贵刊介绍过好几次私募理财产品的信息,我个人也比较感兴趣,而且经过查阅发现有些产品的业绩的确胜于银行理财产品。但是真的要选择投资,我却觉得有点茫然,因为都说不能根据排行榜来选择,那请问我该如何筛选呢?

  要选择私募产品首先要搞清两个信托模式概念:其一是非结构化产品,通常称为“深圳模式”。由总部位于深圳的深国投和平安信托最先设计,其特点是私募机构在其中担任投资顾问角色,主要收益为收取投资顾问管理费和特定信托计划利益,也就是获取超额部分的激励,一般为收益的20%。

  另一类是结构化产品,通常称为“上海模式”。由总部位于上海的上国投和华宝信托最先设计,出资者作为优先受益人享受固定收益或固定加低比例分成收益,而私募机构在信托产品中担当一般受益人的角色,一般受益人需要按照相当比例投入资金,这部分资金将会作为保底的资金,同时在获取超额收益时,一般受益人也可以获取超额的绝大部分收益。结构化信托带有一定融资性质,信托风险基本由信托投资顾问承担,在承担保底责任的同时也享受绝大部分收益。

  一般来说,信托组结构化产品相对稳健。结构化信托通过将受益权进行优先、劣后的区分,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对“风险—收益”的不同需求。通常,由具有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担当优先收益人,享受一个固定的或固定加低比例收益分成的投资收入,而由具有较强风险承担意愿的受益人担当劣后收益人,通过较大的风险承担换取可能的较高收入。

  结构化的信托产品因为区分优先受益人与一般受益人,而作为一般受益人的人投资顾问承担着较大的风险,以金港信托的金港信托:甬江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甬江一号”)为例,信托规模是4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投资顾问的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作为一般受益人,出资比例37.5%,集合资金2500万元作为优先受益人,出资比例为62.5%(不同的结构化信托产品双方的出资比例也有差别),信托期限一年(自2008年5月5日起),约定的优先受益人的预期收益率是10%(不同信托产品约定的预期收益率也不相同),也就是说,在信托到期后,优先受益人会拿回本金,并获得10%的收益。如果到期时信托的实际收益率超过10%,超过的部分全部归一般受益人所有(在有的信托产品中,超过的部分也可能有一小部分分给优先受益人)。

  如果信托到期时的收益率不足10%,甚至出现亏损,一般受益人必须从自己的本金中予以补足。为了保证优先受益人的利益,结构化信托产品都设有一个平仓线,在一般受益人的本金无法补足信托产品的亏损与一般受益人的预期收益前,要么要求一般受益人补充资金,要么清空信托产品所有持仓,将信托产品进行清算,首先归还优先受益人的本金2500万元,并支付预期收益10%,250万元,剩余的部分才能支付给一般受益人。

  因为结构化信托产品在设计上的这种特点,所以操作风格相对非结构化的信托产品相对稳健。在去年的大跌过程中,大多数结构化信托产品都选择空仓规避系统性的风险。而在近期的反弹过程中,也表现较为谨慎,截止到本周四沪深300指数今年整体涨幅为31.07%,所以总体来说,在这一波的反弹中,结构化信托产品都未能跑过沪深300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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