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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氏骗局: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3日 02:49  第一财经日报

  孙健 王东

  说起金融骗局,不能不提百年前的“庞氏骗局”。其范围之大、影响之深,使得类似的骗局都被冠以“庞氏骗局”的说法,可见非同一般。

  庞氏骗局的当事人是20世纪初的意大利人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他于1903年移民到美国,期望在新大陆闯出一片天地。这期间为了发财,他曾经在加拿大因伪造罪而坐牢,在美国亚特兰大因走私人口而蹲过监狱,经过美国式发财梦十几年的熏陶,庞兹发现最快速赚钱的方法就是金融,也就是“钱生钱”。据说庞兹是在给银行家打工时偷窥到了老板的秘密,那就是“拆东墙补西墙”,就此琢磨出了一个发财的好办法:通过高额回报来诱使人们投资一种物品。为了增加神秘性,他故意把这个计划弄得非常复杂,让普通人根本搞不清楚。1920年2月,他在美国各大报纸上投放广告,承诺以购买国际邮政代金券的方式给投资者高额的回报。他在纽约成立一家空壳公司,宣扬做国际邮政代金券的套头交易。为筹集资金,他别出心裁地向投资者们承诺在90天的时间里回报率达50%,但参与者要先付一笔钱作为入会代价。

  在人们看来,这种投资方式有一定道理,因为如果在美国低价买进国际邮政代金券,拿到美元汇率高的国家就可以兑换成更多美元,如此套汇就可以大赚一笔。这个看似合理的盈利方案迷惑了相当多的一批人,再加上“眼见为实”的证据:最初的一批“投资者”的确在约定时间内拿到了庞兹所承诺的回报,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后面的“投资者”大量跟进,庞兹的骗局顺利开张了。

  越来越多的人对庞兹深信不疑,庞氏神话就这样成为了现实:不到6个月时间里有超过4万人投资,总额达1500万美元。因为前期投资者获得了巨大的投资回报,所以,他们都争先恐后地宣扬查尔斯·庞兹是一位投资天才,甚至被一些美国人称为与哥伦布、马可尼齐名的最伟大的意大利人,因为他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发现了钱”。

  随着庞氏神话的逐步膨胀,他自己也花着投资者的钱住进了高级别墅,摇身变成了超级富翁:买了100多套昂贵的西装,并配上专门的皮鞋,拥有数十根镶金的拐杖,还给他的情人购买了无数昂贵的首饰,连他的烟斗都镶嵌着钻石。当某个金融专家揭露庞兹的投资骗术时,庞兹还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反驳金融专家,说金融专家什么都不懂。

  但实际上他只是模仿多层次直销模式不断吸纳新投资者的钱,并将其付给先期进入的投资者。由于投资者所赚的钱不是公司通过业务所赚的钱,而是新加入的投资者的钱,这种模式依赖于不断增加的现金流入。但随着更多人加入,资金流出逐渐增加。当新吸收的钱难以支付前期投资者的红利时,这个游戏就难以维持下去了。

  俗话说,树大招风,一夜暴富的庞兹自然引起了一些人的怀疑。在庞兹的骗钱生意轰轰烈烈运转5个月后,《波士顿邮报》的专栏作家巴隆经过精确计算,确认各国发行的国际邮政代金券数量有限,根本无法实现套汇获利的宏伟计划。投资者意识到一切可能只是个谎言,开始纷纷撤资。1920年8月13日,庞兹被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以欺诈罪被判刑9年。他的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骗术此后被称为“庞氏骗局”。

  此后,“庞氏骗局”成为一个专门名词,意思是指用后来的“投资者”的钱,给前面的“投资者”以回报。它是金字塔骗局的变体,其运作就是靠“本金补利息、后金养前金”的模式。

  从上述庞氏骗局的整个过程来看,金融骗局的发生往往并不是因为其构思多么精巧、设计多么复杂,而是因为投资者犯了投资过程中的两大错误:贪婪和盲目崇拜。贪婪使人们失去理智,盲目崇拜则使人们忽视风险的控制,最终遭受到重大的损失。而细审麦道夫骗局的前前后后,众多受骗者不也是在麦道夫承诺的高回报和他“金融泰斗”的名头面前丧失了警惕吗?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人性之软弱,自古皆然。

  (孙健,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东,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博士。均为《每天读点金融史》系列图书合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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