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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代表信用风险增加,将逐步还原为地方政府自身信用
郭茹
根据财政部昨日下发的《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在地方政府债到期存在偿还困难的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发行新债来偿还。分析师称,在财政部代办偿还安排下,“借新还旧”并不意味着地方债信用风险的增加。这种滚动发行可能预示着地方政府债作为新品种可能被固定下来。
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将统一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而地方财政则要足额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及时向中央财政上缴本息、发行费等资金。在这种“代办”安排下,地方债信用等级近于国债,即使地方政府无力还债,投资者仍会按时收到本息,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很小。
根据《办法》第十条规定,如果地方政府届时还本确实存在困难,“经批准,到期后可按一定比例发行1至5年期新债券,分年全部归还”。
分析人士指出,这实际上是允许地方政府“借新还旧”。
“如果地方政府未及时上缴资金,这为财政部‘代办’偿还的本息提供了一个资金来源,即可以举新债还旧债。”国泰君安证券债券分析师姜超认为,“借新还旧”是国债、企业债等债券发行主体的通常做法,这种做法被应用到地方债上也很正常,不意味着地方债信用风险的增加,不会因此推高发行利率。
财政部的“代办”使地方债具有“准国债”信用,“借新还旧”并不影响本息偿还,因此投资者面临的偿还风险并未增加。
“无论如何,地方政府债还是具有政府信用的,加上财政部的隐性担保,风险不会太大。”一家国有银行的债券人士说。
分析人士还认为,允许地方政府债“借新还旧”,可能促成地方债滚动发行,可能使未来地方债发行成为常态。
财政部此前表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明年是否继续发行,将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相机抉择。
“现在看来,地方债可能不会仅此一批,未来会继续存在下去并趋正常化,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一个新兴品种。”姜超预计。
上述国有银行人士表示,随着地方债推出和发展,由财政部代发代办偿还的方式会逐渐转由地方政府自己发行和偿还,体现地方政府自身的信用等级,还地方债以“原貌”。
在美国,由地方政府发行的市政债是债券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在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渠道的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品种。我国地方政府债的发展尚处起步阶段,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信用评级及信息披露等制度环境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财政部“代发代办”被看作临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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