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地方债可向个人发售 利息所得免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7日 21:24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为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地方债接受了记者采访,明确表示,地方债可向个人发售, 利息所得可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介绍说,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都可以购买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

   这次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其信用实际上接近于国债。同时,由于债券利率随行就市,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投资组合。

   另外,这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税收优惠政策比照国债政策执行,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特案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相关专题: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开闸在即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