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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16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央行副行长苏宁日前表示,征信立法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苏宁是在于济南召开的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表示,《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初步成形,即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国务院法制办也将《征信管理条例》列入了2009年一类立法计划中,征信立法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他还介绍,到2008年底,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1447万户,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6.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达到1.4亿人。
企业征信系统建设方面,2008年,央行共组织对全国中小企业培训及宣传5.6万多次,补充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71.8万多户,金融机构共查询62.1万多次,获得银行新增贷款的中小企业2.7万多户,贷款余额比2007年底增加了6151亿多元,占全国新增贷款的12.5%。
央行组织商业银行建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主要记录了在录企业和个人在金融领域的信贷信息,以及在环保等方面遵纪守法的信息。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将查询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作为审办信贷业务必不可少的环节。
苏宁提出,要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规范信用评级业务行为,扶持国内评级业的发展。确保数据质量和系统稳定运行,同时改进服务,提供多种版本的信用报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任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