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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正式颁布 鼓励海外抄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7日 00:38  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骆智冕 实习生 刘婧琳)中国铝业195亿美元增持力拓集团18%股权的海外“抄底”行动终于得到政府的正面鼓励。1月7日公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过纳谏修改后,昨天终于正式颁布。根据即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商务部仅保留对少数重大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有约85%的境外投资核准事项交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同时《办法》明确规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核准1亿美元以下的资金到海外投资能源、矿产类项目。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极大鼓励各地企业踊跃到海外“抄底”。

  商务部发言人姚坚昨日称,《办法》将进一步改革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大力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

  将下放85%核准权限

  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发展迅速。2008年,全国对外直接投资已经达到了521.5亿美元,同比增长了96.7%。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566亿美元,同比增长39.4%,新签合同额1046亿美元,同比增长34.8%。今年1-2月份,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79.6亿美元,同比增长24.8%。

  而《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简化企业“走出去”的程序。据介绍,与现行规定相比,《办法》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下放核准权限。二是简化核准程序,对绝大部分境外投资企业只需递交一张申请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投资证书。三是突出管理重点,境外投资经济技术可行性由企业自行负责。四是强化引导服务,建立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五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

  “商务部仅保留对少数重大、敏感的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包括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特定国别的对外投资等。以2008年核准申请件数估算,将有85%左右的境外投资核准事项今后将交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姚坚表示。

  鼓励“抄底”资源型资产

  与原来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中删除了“房地产开发类境外投资”及“商品城类境外投资”,保留了“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并新增了“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核准范围,令资源型资产的海外“抄底”意图凸显。

  中信嘉华高级副总裁兼中国业务首席经济、策略师廖群表示,“目前的市场是一个深度的买方市场,众多的企业正在寻找买家,而且出价处于历史性低点。因而投资者现在拥有巨大的选择余地和议价空间,可以用少得多的钱买到好的企业。这一机遇,大概也和金融海啸产生概率一样,是百年不遇的,而对正处于起飞阶段并正在寻找投资机会的中国投资者而言,更是如此。”

  “中国投资者将可能购买到以前难以买到的资产,尤其是资源型和高科技型的资产,甚至由于东南亚一带劳动力成本低廉,可以作为制造产业的加工基地。由于房地产产生的泡沫是全球性的,并且美国的房地产在短时期内很难复苏,因此不应该成为我国对外投资的目标。”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认为,尽管目前全世界已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但中国国内相对过剩资本、庞大且仍在快速增长的外汇储备、人民币长期升值压力等基本因素未变,且别国经济危机更为严重,有助于显著降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市场准入壁垒和经济成本。

  “这或将促成解决我国资源项目发展的瓶颈。”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蒋建业告诉记者,政府下放资源开发项目的权限,将是国有企业大型项目低成本扩张的契机。

  旨在降低投资风险

  《办法》对境外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和引导。蒋建业表示,目前虽然是低成本扩张契机,但是投资风险同样显著上升,从《办法》也能看出政策对于投资风险的防范。《办法》规定,在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涉及多国(地区)利益的境外投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都需获得商务部核准。

  姚坚昨日还透露,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贸易投资促进活动的内容,已不仅仅局限于以往的出口和采购,还会包括技术合作、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等。“我们会根据国别、具体参与企业的情况拟定投资促进团组的工作内容和重点。”

  美国华盛顿州塔科马市政府驻中国首席商务代表温天伦昨日也表示,政府将权限下放也将使企业走出去更加有针对性。实际上目前广东、福建等地已有一些办法,减少审批费用和时间,地方政府牵头带领企业走出去参展、洽谈等。“4月底福州地区就将组织20多个企业出国设展。”

  前两个月实际使用外资同比降26.23%

  新快报讯 (记者骆智冕实习生刘婧琳)商务部在昨日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对外公布,今年1-2月,全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以下简称“FDI”)133.74亿美元,同比下降26.23%;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61家,同比下降36.85%。有业内专家和机构认为,虽然从目前来看,两位数的下滑较为悲观,但随着我国出台一系列稳定外商投资的政策和金融危机阴影的逐步消退,下半年FDI数据有望在下半年回暖。

  商务部昨日公布数据显示,2月份FDI为58.33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8%,为连续第五个月出现下降;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265家,同比下降13%。与1月份(分别下降32.67%、48.73%)相比,降幅速度有所放缓。

  商务部发言人姚坚表示,当前国际直接投资明显放缓,根据联合国统计,2008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锐减了21%,预计2009年还会下降30%左右。这会对我国吸收外商投资造成一定的影响。

  据了解,为稳定外商直接投资,商务部从去年开始就多次下放了相关审批权限到地方政府。上周,商务部就发出了两份通知,将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审批权限和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权限部分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逐步下放吸引外资审批权

  ●2008年6月18日

  《商务部关于做好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备案工作的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商务部将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备案材料进行核对,并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及核对。

  ●2008年8月11日

  外商投资企业新增投资总额及新增注册资本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1亿美元、限制类5000万美元以下的,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2008年9月

  商务部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2009年3月6日

  《商务部关于西方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审批权限的通知》、《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商审批工作的通知》将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审批权限和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权限部分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合作区,以改进外商投资审批工作,促进投资便利化。

  声音

  全国工商联建议为民企境外“抄底”松绑

  新快报讯截至2008年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已经达到1.95万亿美元,同比增幅高达33%,超过了世界主要七大工业国(G7)外汇储备规模的总和。此前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指出,危机四伏的世界金融海啸,对于拥有庞大外汇储备的中国和谋求海外扩展的中资机构来说,正是“走出去”的大好时机,建议从国家层面协调并实施海外并购战略,打造我国的大型跨国公司。

  全国工商联同时向大会提交了“民营企业‘走出去’恰逢其时”的发言材料。他们指出,很多企业具备“走出去”的实力,也有这样的愿望,但因为缺乏国家和金融支持、国际运营经验不足、社会服务不健全等原因,“走出去”的民营企业远远未达到应有的规模和质量。

  为此,全国工商联建议,要将培育一批民营跨国公司作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放宽审批限制,加快推进境外直接投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民营企业实行备案制;为企业“走出去”制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境外投资损失准备金制度和海外投资收入税收减免制度,并设立中小企业“走出去”专项扶持基金。 (宗禾)

  我国对外投资及吸收外资历年情况(来源:商务部网站)

  实际使用外资 同比 新批设立外商 非金融类对外同比

  金额(亿美元)投资企业(家)直接投资(亿美元)

  2009年1月 75.41-32.67%1496————

  2008年923.9523.58%27514406.563.65%

  2007年826.5813.80%37888248.440.90%

  2006年694.68-4.06%41485176.343.80%

  2005年694.8714.11%44001122.6238.67%

  2004年606.3013.32%4366436.273.45%

  2003年535.051.44%4108120.87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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