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医改方案或明日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7日 00:38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翁仕友 新医改方案的神秘面纱即将揭开。本网3月16日获悉,方案最终版本的公布时间敲定为3月18日,这比此前内部传出的4月份公布提前了数周。

  据了解,负责起草文件的中央部委对方案进行了129处修改,方案最终版本弱化行政干预的色彩,那些被指责为“重回计划体制”的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包括基本药物制度定点生产、医保付费制度改革等。

  本次公布的两份文件是《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以往不同的是,方案将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布。

  同时,与方案相关的14个配套文件将适时公布。至此,争论了3年多的新医改方案终于尘埃落定,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重大调整

  方案最终版中,调整最大的当属基本药物制度,这也是此前各界争议的一个焦点。

  据悉,曾写入征求意见稿的基本药物“定点生产”将被取消;其次,改“统一定价”为“零售指导价”,各省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统一采购价;同时在基本药物使用上,由“全部使用”改为“全部配备和使用”,尊重了医生和患者的用药选择权。

  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上,方案将更为细化,更具操作性,例如明确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筹资和保障标准等。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大公立医疗保障制度,再加上医疗救助制度等,中国老百姓的“全民医保”将成为现实。

  方案最终版本明晰了医保建设要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例如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今后经办管理走向竞争,医保管办不分等体制问题开始突破。

  同时,明确提出改革医保付费制度,业界呼吁多年的按病种付费、人头付费写入方案中,这将有利引导医生合理用药。

  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两个方面,政府主导的思路并未改变,这也是方案中调整最小的部分。

  按照方案,今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探索收支两条线、总额预付等办法。分析人士认为,基层医疗机构的院长们的人、财、物权力将被上收,这一制度成效有待观察。 

  终结“以药补医” 

  最受外界关注的公立医院改革,并未有根本性的调整,依然将通过三年试点,总结经验后再推广。

  实行“医药分开”的表述,在经历了从“新加到删除再到重新加入”的轮回后,再次写入方案中,而征求意见中的“偷换概念”的表述——医药收支管理将被删去。

  按照方案,今后国家将鼓励探索公立医院门诊病房改制为零售要点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国家将通过逐步取消药品加成、设立药事服务费等方式,改变目前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中的问题,存在多年的“以药补医”机制将会逐步走入历史。

  据了解,“增加总量、盘活存量、控制质量、稳步发展”将有望成为统帅公立医院改革的总方针。国家在鼓励投资多元化上将有更为积极的举措。按照方案最终版,国家将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民营资本被一视同仁,鼓励其举办非营利性医院,以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据悉,国家还将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同时指导未来三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方案目前已经草拟,全国“两会”期间曾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了部分来自基层医院院长的意见。

  据悉,建立医院理事会或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内部运行机制等关键性问题将会在试点方案中明确。 

  地方扩权

  和征求意见相比,方案最终版本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权力和责任。

  据悉,未来三年的医改试点中,国务院将负责制定试点原则和正常框架,统筹协调、指导各地试点工作。地方负责制定具体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

  这也和央地政府投入比例相匹配,按照规划,未来三年政府将投入8500亿用于上述五项重点改革,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318亿元,其余全部由地方财政支出。

  分析人士认为,将改变以往医改中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的局面。

  但也有分析人士提醒,要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以基本药物制度为例,方案最终版开始向以省为重心转变,即省级卫生部门有更大权限,由于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均实行省招标定价,省外产品要想通过招标进入该地区,将可能面临困难。

    相关专题:

    两会特刊:新医改8500亿资金拆解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