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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盖海燕孙东辉北京报道2004年以来,每年中央1号文件都强调农村金融机构要履行服务“三农”的义务,但至今都没有得到认真落实,农村资金继续大量外流,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济南支行行长杨子强表示,关键在于当前农村金融缺少相关的服务配套。杨子强代表认为,农村金融服务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金融服务仍然比较单一,多数地区只有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二是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条件苛刻,农业大户和中小企业又缺乏可抵押资产,“贷款难”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农村金融服务成本偏高,个别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大幅上浮,甚至“一浮到顶”,达到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2.3倍。同时,农村企业和农业大户办理抵押、担保、评估等费用较高。
据了解,截至2009年1月末,仅山东省邮政储蓄存款和农村合作机构存款合计就达6344亿元,而两类机构贷款只有3959亿元。
“存款足以支持农村信贷资金快速增长,农村缺的不是资金,是服务,根本原因在于服务不到位。”杨子强建议,建立强制性的资金投入机制,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建立高效的农村征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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