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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福建排名第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0日 15:46  商务部网站

  10日上午,中国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发布了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的最新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结果。2007年,上海、北京、广东三省继续蝉联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前三甲。

  2007年全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排在中游区的依次为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四川省、湖南省、安徽省、吉林省、陕西省;处于下游区的依次为江西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

  与2006年相比较,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上升的有10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四川省和云南省4个省,排位均上升了2位,福建省、陕西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和贵州省等6个省、市、区排位均上升1位;12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分别为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吉林省和西藏自治区;排位下降的有9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位),其他依次为安徽省(2位)、黑龙江省(2位)、河北省(2位)、甘肃省(1位)、宁夏回族自治区(1位)、青海省(1位)、江西省(1位)、辽宁省(1位)。

  在2006~2007年评价期内,一些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的升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在跨区段上升方面,内蒙古自治区由中游区升入上游区,陕西省由下游区升入中游区;在跨区段下降方面,河北省由上游区降入中游区,江西省由中游区降入下游区。

  中国竞争力报告的主编李建平教授介绍说,该《蓝皮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顺应全球金融形势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新形势、新变化,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民生和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发展,因此,今年公布的《蓝皮书》在广泛征收和吸取国内权威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有的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相应地调整:在二级指标中把原来的“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更名为“统筹协调竞争力”,其所属的三级指标也相应更名为“统筹发展竞争力”和“协调发展竞争力”。这样,就形成了比较完整、科学完善、相对稳定的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指标评价体系,包含1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和207个四级指标.

  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杂志社、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和福建师范大学联合成立。中心所建立的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指标体系是目前国内指标最多、体系比较完整的评价体系,力求对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提供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评价。中心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产业经济和企业竞争力等竞争力问题的综合评价报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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