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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从2002年开始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将“双困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家庭)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继首先在渝中、九龙坡、南岸、江北、巴南五个区试点后,目前,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已在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全面推开。
几年来,各实施地区运用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及旧城拆迁改造等措施推进此项工作。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统计,2008年,重庆市建设廉租住房34万平方米,新增保障对象4.47万户,全市廉租房保障家庭累计已达8.19万户,其中7.76万户是领取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双困家庭”。目前,重庆市已建成了26个廉租住房小区。今年,我市还将新建8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把廉租房的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将逐步把进城稳定就业人员也纳入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供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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