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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非公务行为不准在娱乐场所门前停放警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0日 10:37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石家庄3月10日电(记者杨守勇、朱峰)“除正在执行公务外,不准在娱乐场所门前停放警车和民用‘Ο’号段车辆。”河北省委政法委近日出台的《关于全省政法机关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转变全省政法干警作风,河北省委政法委制定了《若干规定》,除要求继续贯彻中央政法委及公安部和河北省等原有“五项禁令”等规定外,全省政法机关还将专门对超越职权办案、超期限办案、超规定收费罚款、超标的扣押财物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边清查边纠正,并指定领导负责,限时解决到位。如果以后再次发生上述问题的,将视情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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