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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下午,海南代表团召开全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卫留成代表说,特区立法权并不是权力无限大,这项权力要用好用准。
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充分运用全国人大授予的特区立法权,在体制改革、扩大开放等方面积极进行立法探索和实践。自建省以来,海南省共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279件,如《海南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规定》、《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等等,这些法规为推进海南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卫留成代表强调说,特区就是要在体制创新上有新的突破,海南要用好特区立法权,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一些地方性法规,以发挥特区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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