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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0日 08:03  经济日报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去年5月12日发生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也给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急行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从人大工作自身特点出发,加强监督和立法工作,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

  一是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去年5月22日,专门召开委员长会议,专题听取国务院汇报,为突出工作重点,支持国务院集中精力抓好抗震救灾工作,决定调整常委会工作计划,将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报告,以及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列入6月份常委会会议议程;决定将按惯例在6月份会议审议的中央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07年中央决算等议程调整到8月份的会议。为有充分时间把这次抗震救灾、过渡性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积累的有益经验吸收到相关法律中,决定将原计划6月份会议审议的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调整到10月份的会议审议。

  二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集中财力投入抗震救灾的决策。为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要,5月22日委员长会议明确,要以保障灾区人民生活为根本,一切从抗震救灾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特事特办的原则,建议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用大部分,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按基金实际收支情况列入和调整中央预算,依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在预算调整方案批准之前,所需资金可先从中央国库库款中调拨,以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同时要求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并建议对下一步所需资金早做安排。6月份的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了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是在全力投入抗震救灾的情况下,强调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以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6月26日,常委会专门作出决议,积极评价抗震救灾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肯定国务院、地方政府和各方面的工作,要求继续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在困难的形势下,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切实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努力夺取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四是全面修订防震减灾法。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初审后,即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7300多件。有关专门委员会及时组织精干人员到灾区实地调研,充分听取抗震救灾一线干部群众的意见。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常委会对防震减灾法作了较大修改。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常委会工作的一个重点。工作中,常委会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改进工作,完善法律制度,使人大工作更有深度、更具活力。

  一是推动中央宏观调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去年以来,为了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常委会除按计划听取审议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稳定物价工作等报告外,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专题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情况的报告,指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和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我国发展的外部经济环境日趋严峻。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会更加凸显。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切实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作为主攻方向。大家强调,在许多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下,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最重要的是严格把握政策和投资导向,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新一轮城市盲目扩张。

  为了保证积极的财政政策顺利实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建议2008年新增投资从当年中央预算超收收入中列支,并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09年中央预算前,预拨一定比例的资金,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预算批准后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建议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

  二是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成绩,客观分析问题,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三个转变”,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常委会还通过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改专利法,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检查等方式,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三是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去年,常委会在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情况报告和相关报告中,都对做好“三农”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常委会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中,深入了解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全面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着力促进解决民生问题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坚持以人为本,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是常委会工作的一个重点。工作中,我们注意把立法和监督结合起来,在推动改进工作的同时注重制定和完善法律,在加强立法的同时注重强化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使人大工作更贴近民生、更具实效。

  吴邦国说,针对“三鹿问题奶粉”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了食品安全法草案,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保健品管理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吴邦国说,在上一届工作的基础上,去年常委会又对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新一轮执法检查,并对新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进行执法检查。这三项执法检查,直接关系1.7亿中小学生、3.6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使法律得到更好实施、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

  吴邦国说,为健全社会保险制度,解除职工群众后顾之忧,常委会在上一届初审的基础上,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较大修改,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险种分章作出具体规定,对职工群众最关心的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引起社会广泛反响,目前正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常委会还修改了残疾人保障法,充实了禁止歧视残疾人的规定,并从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强化残疾人权利保障。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努力做好立法、监督等经常性工作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努力做好人大经常性工作,在立法、监督、发挥代表和专门委员会作用、开展对外交往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提高了常委会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吴邦国说,在立法工作方面,一是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召开立法工作会议,统筹部署立法工作。二是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法、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七)、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改了防震减灾法、残疾人保障法、消防法、保险法、专利法。三是为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督促有关方面加强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制定有关工作程序,要求在确定立法项目、起草法律草案的同时,统筹安排制定配套法规,力争与法律同步实施。四是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委员长会议决定,凡是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原则上都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重要法律草案还要在全国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使法律草案公布工作常态化。

  吴邦国说,在监督工作方面,4月份的常委会会议,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增加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有关方面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应急机制,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8月份的会议,集中听取审议中央决算、审计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07年中央决算,提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等重要建议。10月份的会议,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法院和检察院正确执行法律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证刑事审判和法律监督的公正高效,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水平。一年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共接收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475件,受理公民、组织提出审查建议86件。

  吴邦国说,在发挥代表作用方面,一是认真办理代表议案,上次大会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462件代表议案,已经全部办理完毕。二是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三是认真处理代表建议,上次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6279件建议,所提问题已解决或计划解决的有4489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1.5%。

  吴邦国说,在开展对外交往方面,继续巩固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分别与英国、法国、日本、韩国、埃及等国议会以及欧洲议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对话。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和友好小组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与有关国家议会领导人、议员和议员助手加强交流,增信释疑,推动互利合作,促进国家关系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活动,成功举办第五届亚欧议会伙伴会议。

  吴邦国说,常委会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任务,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开展对外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常委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并以此引领人大各项工作。

  吴邦国说,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靠大家共同来把握。在人大工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进一步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

  一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的本质区别。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是西方的多党制。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县乡人大代表是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的。县级以上人大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参加代表大会。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无论是代表大会,还是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都不按党派分配席位。我们的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肩负的都是人民的重托,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二要充分认识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我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国家机关分工不同、职责不同,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不是西方的“三权分立”。人大根据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制定法律、作出决议,决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各国家机关协调有效地开展工作,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本质区别。我们的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像西方议员是某党某派的代表。我们的人大代表,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我们的人大代表,有各自的工作岗位,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体会最深刻,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了解最深入。我们的人大代表,是通过会议的方式依法集体行使职权,而不是每个代表个人直接去处理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是代表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

  吴邦国说,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人大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吴邦国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选择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唯一正确道路,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唯一正确道路。我们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不断推进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要积极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那一套,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

  吴邦国说,一年来,常委会在着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同时,还抓了能力、作风和制度建设。一是加强履职培训。二是转变工作方式。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全国人大机关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服务科学发展、努力提高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为载体,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改进工作的长效机制,以素质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和谐机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机关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把推动中央重大

  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重点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今年可能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既面临严峻挑战,也蕴含重大机遇,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繁重。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要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计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中央决算、审计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08年中央决算,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要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计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就业再就业、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职业教育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加强民事执行工作、加强渎职侵权案件检察工作的报告,检查工会法、食品安全法、畜牧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吴邦国说,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监督法,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需要强调:一是,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不可替代的。人大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内容非常丰富,任务相当繁重,是大有可为的。二是,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的工作,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人大依法搞好监督,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一府两院”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三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关键在于突出重点、增强实效。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在发挥代表作用、开展

  对外交往、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在发挥代表作用、开展

  对外交往、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在发挥代表作用、开展对外交往、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吴邦国说,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加强服务保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认真听取代表的批评意见,提高代表议案办理质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开展代表专题培训,努力把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

  吴邦国说,要继续加强和改进人大对外交往,巩固和完善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认真筹办与有关国家议会的机制交流活动,广泛开展与外国议会友好往来,更好地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独特作用。

  吴邦国说,要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

  吴邦国说,要继续加强自身建设,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完善常委会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办好专题讲座。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协调,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与地方人大联系,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国人大机关要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搞好服务保障,当好集体参谋助手。

  今年要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迈出决定性步伐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2009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行使职权,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障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吴邦国说,党中央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今年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一年。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一手抓法律制定,一手抓法律清理,努力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迈出决定性步伐。

  一要抓紧制定和修改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继续完善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立法。要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加强立法调研和科学论证,广泛凝聚共识,提高立法质量。

  二要完成法律清理工作。我国现行有效的231件法律中,有的法律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去年常委会组织部署了对现行法律的清理工作,今年要完成这项工作。要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有关方面提出的清理意见,区分轻重缓急,采取修改、废止、解释、配套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理,促进法律体系的科学、统一与和谐。

  吴邦国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到十届全国人大任期届满,以宪法为核心,以涵盖7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文化生活的丰富多彩,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立法任务依然繁重。

  吴邦国强调说,我们的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形成并完善法律体系过程中,必须把握好以下四点:一是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套我们的法律体系。外国法律体系中有的法律,不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我们不搞;外国法律体系中没有的法律,但我国现实生活需要的,要及时制定。二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用法律来规范尚不具备条件的,可依法制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时再制定法律;对一些地方事务和具有民族地区特点的事项,可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进行规范。三是要区分法律手段和其他调整手段的关系,需要用法律调整的才通过立法来规范,以更好地发挥法制的功能和作用。四是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本身就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需要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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