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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建议成立金融监管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5日 09:02  中国经济时报

  民盟中央向本次“两会”提交提案——

  记者袁名富3月4日北京报道 “合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成立隶属国务院领导、与人民银行并行,或者由人民银行领导的金融监管局。”民盟中央在向本次“两会”提交的一份名为《关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提案》中建议。

  提案还建议,要加快期货、信托领域的立法,尽快制定《金融监督管理法》,细化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具体内容;建立适应金融创新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提案称,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虽然中国参与全球化金融的步伐较为谨慎,一定程度地避免了美国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但中国金融监管领域仍然存在较大风险。如:金融立法滞后,监管立法缺失,许多现有法律法规缺乏科学性、实用性;金融监管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监管过程政出多门、相互争权;地下钱庄、私募基金等非法机构对金融业威胁日益增大;境内金融机构海外投资引发金融风险等。

  该提案中的建议还包括:整合金融信息资源,建立社会信用联合体系;加强对金融创新产品特别是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遏制各类私下交易;尽快制定金融机构海外投资监管相关规章制度;国家在制定产业政策时,要注意与金融监管部门协调沟通,通过经济手段调控金融活动,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加强住房按揭贷款和居民商业信用管理;建立灵活的货币投放体系。

    相关专题:

    2009两会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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