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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4日发布公告,对南宁百货(600712)股东深圳市中海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和原股东广西国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公开谴责,以惩戒其在南宁百货股份转让事宜中的信息披露违规事宜。此项惩戒将抄报深圳市人民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据上交所查实,深圳中海融于2007年1月16日与广西国力签订《股份代持协议》,从广西国力受让并委托其代持南宁百货股份12708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8%,但深圳中海融未及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义务,且至今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广西国力也至今未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周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