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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严翠 发自深圳
三鹿受害者索赔上诉还未立案,圣元受害者索赔又遇上了麻烦。
昨天,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律师李静林代表54名圣元三聚氰胺受害者,前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青岛中院),对青岛圣元乳业有限公司 (下称圣元)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向法院提交了诉讼状,索赔800余万元。青岛中院表示,此案需要请示山东省高院后才能决定立案与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54名原告在起诉状中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112.42万元,此外,还提了出惩罚性赔偿和精神损害性赔偿金各337.26万元和351万,共计800余万元。他们还要求圣元承担患儿未来的治疗费、护理费等,这些费用不因患儿超过18岁而停止支付。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54名受害者中,有10人肾积水、14人双肾结石、30人单肾结石。
针对54名受害者状告圣元一事,圣元集团公关部经理张迎玖昨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达了3点意思:第一,三聚氰胺事件中圣元优聪8个批次的不合格产品早已召回;第二,作为22家涉三聚氰胺企业之一,圣元参与了患儿医疗赔偿基金,主动对受害患儿进行了赔偿;第三,有媒体称圣元2008年5月、2008年7月生产的两个批次的优博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均含有三聚氰胺,此报道不属实,圣元所有产品都是经过国家有关检测的。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致电青岛中院立案庭,相关人士表示,此案暂时不能立案,需要请示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后7日内作出答复。
对于不立案的具体原因,上述人士表示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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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民事诉讼取得突破
每经记者 张娟娟 发自上海
《每日经济新闻》从三鹿奶粉受害者律师志愿团——公盟律师研究所获悉,三鹿奶粉受害者律师志愿团昨日接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电话,通知于明天上午向该院提交相关起诉补充材料,“毒奶粉”民事诉讼大门或将开启。
2月13日,117名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向石家庄市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判令被告三鹿集团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共计25174400元。此前,三鹿奶粉受害患儿已屡次向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石家庄市中院、河北省高院、最高院提起共同诉讼,但都未得到答复。
“明天只是补充提交律师委托合同,所以有可能明天就能正式立案。”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个案助理林峥表示。据介绍,目前已有330多名受害者委托公盟进行民事赔偿诉讼。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昨天表示:“人民法院已经做好了这个方面的工作准备,随时会依法受理赔偿的诉讼案件。”这也是自去年9月“毒奶粉”事件曝光以来,官方首次对民事赔偿诉讼问题的公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