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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宇宙空间的讨论,现在应增加两个:上面都有什么?在哪里?
■詹姆斯·克雷·莫尔茨(James Clay Moltz) 文
太空正在变得越来越危险。
没错,越来越危险,因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准备把卫星送上轨道。
这种危险性更体现在,还没有准确的国际法来约束各国政府在太空中的行为。没有法则督促俄罗斯将早已废弃的Cosmos 2251飞船回收,以至于发生众所周知的两星相撞。这次事故的结果是,至少有2000块碎片如今漂浮在绕地轨道上,在未来几十年内,所有上天的飞行器都要考虑它们的存在,小心翼翼地避免与它们发生碰撞。
过去的“自由行动”规则已经不再适用于这片广渺的空间了,所有进行空间行为的国家需要坐下来,讨论一下约束彼此的条款,并进行相互合作。否则,造成的结果只能是,我们将失去对最有利用价值的一部分太空(距地面60-1000英里上空)的使用能力。
缺乏国际法
从许多方面来讲,我们对待“太空交通”的方式跟汽车刚被发明时有某种相似。当初交通法规的缺乏曾导致交通事故频发,而现在服役和退役的卫星和太空碎片正在以18000英里每小时的速度绕地运行,充斥了近地轨道。
太空与我们的公路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碰撞产生的碎片依然留在轨道上,除非它们最终在地球引力的作用下落向地面或在大气层中燃烧殆尽。2008年2月,美国射落了一粒军事卫星,这就造成了许多碎片,但在150英里高空,它们只用了两个月时间就脱离了轨道。而在500英里高空,情况则相反,碎片会绕地运行几十年。再往上,存留的时间就更长,可以长达几个世纪。
最近,联合国通过了一系列自愿的国际太空碎片控制条例。这些有效但仍然极为笼统的条例敦促各国限制碎片的释放,不要在太空实施爆炸,尽量在待机轨道安置退役飞行器,或者,在更低的高度上应该将退役飞行器置于相对快速的脱轨模式。
问题就在于,遵守这些条例的国家远远不够,而且这只是些缺乏强制性的建议,没有国际法的约束,违规者不必承担任何处罚,而且漏洞百出。最近的这次太空碰撞就是明证,提醒我们应该尽早建立合作商议的途径,来解决我们共同面临的太空难题。
卫星也要定位
美国战略司令部现在探测到的宇宙飞行器超过了18000枚,但除了载人航天飞船和最重要的美国军事卫星之外,司令部缺乏人力来为可能发生的碰撞发布警告。
因此,设定一套由用户出资的国际预警体系是目前的当务之急。应该由军事机构或太空机构进行执行,并由联合国进行监督。联合国现在已经有一个空间登记管理程序,要求每个国家列出发射入太空的飞行器、轨道和目的。但一旦飞行器进入太空,它就不再对其进行追踪了。
虽然这项提议会引起人们对于安保的担忧,毕竟没有哪个国家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军事卫星的数量和方位,但需要牢记的是,许多敏感卫星本身体积就大,极容易被发现,即便是业余天文观测者也能轻易识别。还需要记住一点,在冷战最激烈的阶段,美国也与苏联签订了一份《海上事故条约》,用许多条文来降低双方船只和飞机相撞的几率。
仅仅这些还不够。我们应该禁止在离地面150英里上空以上的区域对飞行器实行爆炸,150英里以下能禁止更好。我们还应该建立有法律约束力的太空行为规则,对违反者列出详细的处罚规定。还应该采取行动,建立国际雷达合作体系。所有这些措施都需要各个参与太空开发的国家坐下来进行具体商讨。
到目前为止,关于宇宙空间的讨论主要集中在“谁在上面”这个问题上。现在还应该增加两个新问题:上面都有什么?在哪里?
NYT 翁忻旸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