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备受关注的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案(本报曾报道)25日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原上海茂盛集团董事长刘根山、财务总监袁晓军等3人出庭受审。经过整整一个上午的审理后,法庭于中午时分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据指控,被告单位上海茂盛集团公司、被告人刘根山、袁晓军等涉嫌抽逃注册资本金1.5亿元及挪用资金,证据确实充分,构成抽逃资金罪、挪用资金罪。
刘根山、袁晓军等人的辩护律师进行了辩护,认为应从轻甚至免予处罚。刘根山本人当庭表现甚为恭敬,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言词极为简短,并再次双手抱拳对法庭表示感谢,要求“争取宽大处理”。
53岁的刘根山原为上海茂盛集团董事长,2004年曾排名当年胡润中国百富榜第36位、资产达21亿元。截至被刑拘时,刘根山共投资了7条高速公路,被称为公路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