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高改芳
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21日在“2009第一届中国财富与资产管理论坛”上透露,上海近期将第一次以地方立法形式推出金融发展和金融中心建设的地方法规。这一地方法规已基本定稿,将在23日接受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这一地方性法规的前身是《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该草案明确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原则、责任主体等,并分别从金融发展、资金支持、环境建设、金融安全、金融合作及组织保证等6个方面对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做出安排。
已有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