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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保荐代表人职业操守至关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1日 01:14  证券日报

  马红雨

   作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保荐人制度的实施是我国证券发行制度改革的一次飞跃。保荐人在2006年、2007年的牛市行情中,可谓风光无限,炙手可热,成为了高薪职位的代名词。但是风云突变,随着2008年中国证券市场步入熊市,股票发行市场变得冷清,保荐机构中的投行业务大幅萎缩,保荐人制度的一些弊端日益显现。

   “保荐代表人的年薪水平一般都在100万元左右,很多保荐代表人因此无视公司制度,工作散漫,将自己视为特权阶层。”日信证券研究部总经理王晓琳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保荐代表人的高薪与他们的工作业绩不匹配,水平问题还在其次,保荐代表人的职业操守至关重要,他们把转会看作平常事,却很少承担责任”。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荐代表人透露,现在保荐代表人的身价那么高,看起来是市场化的结果,但实际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并不市场化。

   据记者了解,《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自2004年施行以来,保荐代表人考试总共组织过六次,除首次保荐代表人考试通过率约40%外,此后,监管层严格控制保荐人的数量,2005、2006、2007年的通过率分别为9%、5%、10%,2008年通过率为18.27%,总共六次考试的平均通过率为18.14%。目前通过考试且成绩有效的共有2167人,其中1142人已经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1025人通过考试但将逐渐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市场上习惯称为准保荐代表人)。

   这种“通过率”的控制造成“物以稀为贵”,使得保荐代表人成为证券公司的“特权阶层”,增加了证券公司的运营成本,即便目前国内已经有超过千人注册成为保荐代表人,但由于保荐代表人的稀缺性和保荐制度的缺陷,保荐代表人在市场上的话语权十分强大。“有时候,有些中小券商公司领导都要看保荐代表人的脸色。”上述那位保荐代表人称,“只要保荐代表人是稀缺资源,保荐机构就得听从保荐代表人的指令”。

   引入保荐人制度的初衷,是对在证券发行环节担当“第一看门人”角色的保荐人所应担负的总把关责任,进行明确化、具体化、责权利、对称化的一种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安排。然而实际情况却多少有些走偏,保荐代表人的形式责任很大,实际责任却很小。从几次处罚的情况来看,管理层对于保荐人的惩罚过轻,例如江苏琼花事件,签字的保荐代表人也只是“停课”3个月,再比如市场争议较大的业绩频繁变脸的德豪润达、高新张铜(ST张铜),实际控制人因非法占用而触犯刑法的中捷股份等项目,都没有对保荐代表人追究责任,这显然与保荐代表人的超额收益不相称。迄今为止,保荐代表人受到的最大处罚只是暂停三个月资格,因过错而被除名的一个都没有。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现行的保荐制是过去通道制的翻版。”王晓琳说,“除保荐代表人勤勉不足,未认真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外,保荐代表人职业素养不高、责任意识淡薄、相关处罚措施缺位等问题均亟待解决”。

   在欧美发达市场中,一些特殊行业进入者的专业资格认定也是十分严格的,但这些特殊行业不仅资格认定严格,而且进入成本也十分高昂,根本不是仅通过一次资格考试就万事大吉的事情。如美国的牙医、律师等行业其收益是高,但是无论谁要想进入该行业并获得高薪,是通过一次又一次的专业考试,多次的资格认定才得以确认的。国内的保荐代表人仅仅是通过一次知识性的测验就可以让个人的命运、财富、社会地位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薪资水平几十倍、上百倍的增长。这种制度的设计,除了制造社会个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培养一夜暴富心理之外还能有什么?

   王晓琳最后对记者说:“保荐人资格获得的方式是考试,一些保荐人除了考试能力以外,项目运作能力和开发客户能力并不是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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