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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吴丽华 北京报道
近日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地方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通知要求地方非税收入3年内实行国库统一收缴,这也意味着地方非税收入将被清楚明确地纳入监管。
事实上,巨额的非税收入长期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目前还没有机构能够准确或哪怕相对准确地统计这笔非税收入的数量。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与管理学院院长马海涛说,估计2006年全国非税收入至少有2万亿。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则估计2007年非税收入达到8.7万亿,超过当年财政收入3亿多。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则认为,非税收入的规模至少相当于当年的财政收入。
面对如此庞大的非税收入,财政部一直以来试图对这笔天量资金实施有效的监管,但是迄今为止对非税收入的监管,对财政部来说仍然是个很大的难题。为此,财政部也走过漫长的路程。
2004年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界定了非税收入的范围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但是这并没有改变非税收入得不到有效监管的局面。
近年来有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缓慢,但非税收入增长却相对较快,一些地方的非税收入已经达到或超过地方财政收入。
以湖南省邵阳市为例,2006年非税收入总额3个多亿,整个财政收入5个亿,占了60%。而其中,相当一部分非税收入游离于财政管理之外,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但对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大,即使得以管理的部分,也是多头并管,比较混乱,未能形成有效财力。
2007年开始实施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专门增加了非税收入的内容,将其作为专门的单独科目加以反映。
同时出台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也成为2007年的立法规划重点,但因前期条件不具备而推至2008年,但条例至今并没有出台。
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摸清非税收入底数,财政部在2006年12月曾着手进行中央单位非税收入大摸底,但结果并不理想。
财政部随即进行的第二次摸底调查,结果仍然存在很多项目口径交叉或定性分歧,或者项目分类上与执收单位意见不一。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李燕表示,目前对非税收入监管依然难度很大,此次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彻底将改革推进到所有执收单位和所有非税收入项目,全面推行收缴制度改革,有利于对非税收入实行有效的监管。
通知要求全面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后,所有非税收入收缴都要在统一的收缴管理体系中运行。
李燕表示,这一技术层面的改革使各收费部门不再能够随便列项征收和截留收入,使财政系统的收入能够及时足额地上缴财税部门,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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