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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路桥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苗润生
最近,深沪股市走势开始活跃,两市成交量不断扩大,此时,投资者对券商佣金问题的讨论再起。网上调查显示,大家对券商佣金的讨论比较热烈,96%的网友认为券商佣金过高,应该下调或单边征收。
自2002年5月1日以来,我国券商一直实行上限为0.3%的浮动佣金收费制,7年来丝毫未改。对于佣金是否应该降低,其实应该按照其功能与成本区别分析。
首先,券商的佣金与印花税不同,印花税是国家强制征收的,体现国家意志,国家可以根据宏观经济政策,采用印花税的手段来刺激或抑制证券交易的活跃程度;佣金是券商为客户提供了服务,客户应该支付给券商的劳动报酬,是券商提供相应服务后得到的报酬,是券商弥补成本和利润的重要来源。
从这个角度上分析,印花税和佣金没有可比性,二者谁高谁低不能作为佣金降低的依据。其次,从成本角度分析,券商的佣金应该是成本和利润的总和,对于各个券商来讲,由于其经营管理的水平不同,成本不会一致,因此,要求所有券商按照一个比率收取佣金是不现实的;各个券商在对客户分析的基础上,对不同客户给予佣金的折扣是券商本身利益的调整。
至于佣金是否应该降低,应该分析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成本及利润情况而定。由于目前交易方式的变化、信息传输的成本变化、人工成本等的变化,佣金应该有调整的空间。对于佣金调整,网友的呼声比较高,股民希望通过政策减负,但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市场化,增加竞争,信息公开,由市场调节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