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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18日下午,白象食品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在北京向现场的近百家媒体展示了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判决书称: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在粉丝上使用的“白家”商标构成对“白象食品集团”注册商标的侵权。并要求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生产的方便粉丝产品包装上使用与白象食品集团下属的河南正龙食品有限公司“白象食品集团”注册商标相近似的“白家”标识。
据了解,这是继“白家”起诉“白象”后,后者发起的反起诉。具体来说,“白家”诉“白象”外观侵权,而“白象”诉“白家”商标侵权。
对此,白家粉丝公关部主任胡远强表示,公司已起草了一份严正声明,内容大体为:对于河南高院二审判决的结果,我公司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审理此案;对于白象食品集团涉嫌侵犯我公司“知名商品外观专利权”的事实,我公司保留重新提起诉讼的权利;对于白象食品集团在北京召开新闻会涉嫌误导媒体,混淆视听,我公司将密切注视,一旦有损我公司声誉,我们将立即诉诸法律。
目前,两个侵权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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