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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静 李天宇)被诸多媒体冠之以“中国方便食品行业商标侵权第一案”的“二白”(即白家和白象)之争在二审结束后三个月再起波澜。昨日,白象集团召开发布会称,白家一直未能依法履行判决,仍在继续侵权。
此前,2008年11月,河南省高院终审判决显示,白家停止在其生产的方便粉丝产品包装上使用与“白象”商标相近似的“白家”标识。
案中有案,二白“互诉”
这起国内第四大方便面企业白象与国内第一大方便粉丝企业白家的纠纷缘起于2007年7月,之前一直生产方便面的白象推出了“白象”牌方便粉丝。白家认为白象所有的10余款方便粉丝产品外包装与销售多年并位居市场第一的“白家”方便粉丝外包装十分相近,侵犯了白家的合法权益。于是分别向山东潍坊中院、四川成都中院、北京市第一中院提起司法诉讼,状告白象包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对此,白象新闻发言人詹涛昨日说,白家提起的三起官司随后均自行撤诉。但白家品牌中心宣传主任胡远强则表示,该案目前还在等待法院判决。
在白家起诉白象不久后,白象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白家侵犯白象商标权专用权之诉。2008年1月,法院判令白家停止侵权;白家对一审结果提出上诉,2008年11月,河南省高院二审判决,判令停止侵权。
白家不服二审判决
詹涛介绍,“之所以在判决下达近3个月才开发布会,是因为在此期间,白家一直未能依法履行判决,侵权行为仍在继续。”詹涛称,2月16日,白象已向法院提出白家侵权的经济赔偿之诉,法院已受理。“赔偿所得全部捐给四川灾区。”
他强调,此举也是向各级经销商澄清事实。
昨日,白家对此发表声明称,对于河南高院二审判决的结果,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审理此案。此外,对于白象集团涉嫌侵犯白家“知名商品外观专利权”的事实,保留重新提起诉讼的权利。
对此,律师张兴宽介绍说,当事人对判决有新的足以推翻终审的证据或是审理案件的法官有受贿、违法行为,当事人才能向终审法院提出再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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