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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述水价形成机制四层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6日 02:54  第一财经日报

  陈雷: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

  孟斯硕

  在北方旱情未解的背景下,14日召开的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召开显得尤为受人关注。

  水利部部长陈雷在此次会议上针对中国水资源紧缺、浪费严重等问题明确表示:“水价是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重要杠杆,要以国家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为契机,建立健全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他表示,这一机制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是要综合考虑各地区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与终端用户承受能力,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

  二是要逐步实行国有水利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终端水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三是要继续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缺水城市要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适当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

  四是要加强水价管理,增加水价决策的透明度。

  陈雷说,当前中国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的基本水情并未改变。同时,在全球气候变化和大规模经济开发这双重因素的交织作用下,中国水资源情势正在发生新的变化。

  水利部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年缺水量达400亿立方米,近2/3的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仍有2亿多,农业每年因旱成灾面积达2.3亿亩,特别是当前北方冬麦主产区旱情持续发展,造成部分群众饮水困难。

  与此同时,不少地方的河流开发已远远超出水资源承载能力,地下水年均超采228亿立方米,超采区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引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湿地退化、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等一系列生态与环境问题。

  为合理利用资源,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明确指出,要把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作为保增长的主攻方向,全面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行油、气、水、电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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