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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普九”化债一箭双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9日 09:56  财政部网站

  首批14个试点省份化债326亿元,带动投资及消费约1350亿,成扩大内需新亮点

  2008年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首批14个试点省份偿还债务额326亿元,并带动投资及消费约1350亿元,为拉动内需做出贡献,成为新亮点。

  据了解,在2008年化债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2009年,首批14个试点省份将再偿还167亿元的农村“普九”债务,其中7省还要自主化解100多亿元的其他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两项合计,首批试点省份今年通过偿债将直接增加农村需求200多亿元。

  经清理核实,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总规模约1100亿元。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用3年左右时间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再次提出明确要求。

  国务院农村综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14个试点省份农村“普九”化债工作受到了债权人、教职工和地方政府的普遍欢迎,缓解了债权人因长期得不到还款而造成的经济困难和精神压力,消除了债权人对学校、政府的不满意和不信任,消除了部分债权人到学校上锁、到政府上访、到法院上告等不稳定因素,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同时,化债工作也有助于恢复学校尊严和进一步提高政府威信。

  据调查,农村“普九”债务的拖欠对象主要是农村承建商、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等。第一批14个试点省份约有220万个农村债权人,其中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约有170万人,承建商约有14万人,其他债权人约有36万个。14个省份的农村“普九”债务总额为493亿元,其中欠农村学生家长、教师等个人债务约占43%,欠农村承建商债务约占45%,欠农村信用合作社债务约占12%。按以上债务构成比例推算,全国1100亿元农村义务教育总债务中,农村学生家长和教师等个人债务约为473亿元,农村承建商债务约为495亿元,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债务约为132亿元。

  国务院决定开展农村“普九”化债试点一年来,进展平稳,已见成效,一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政治效果,另一方面直接增加了农村的有效需求,扩大了内需,一举两得。化债资金转化为内需呈现4个特点:一是各类债权人得到的还款大都转化为支出。其中,投资支出占74.4%,消费支出占7.4%,用于储蓄只占3.9%。还有一部分债权人将还款再用于偿还债务,占14.3%,主要是农村承建商归还建校时的垫资借款和拖欠的农民工资,二级债权人得到还款后再用于投资和消费支出。二是承建商得到的还款近80%用于了农村再投资,用于还债占15.5%,用于储蓄占2.3%。三是学生家长主要是农民,人均得到还款2.2万元,用于消费的比例达89.5%,用于生产投资占8.0%,用于储蓄只占2.5%。这反映农民的收入还比较低,有钱先要用于消费。四是教师人均得到3.91万元还款,其中用于消费占42.6%,用于储蓄占30.6%,用于投资占22.0%。五是其他债权人人均得到还款为4.03万元,其中用于投资占46.2%,用于消费占36.3%,用于储蓄占17.5%。

  统计分析结果表明,从2008年到2010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在3年内向农村投放1100亿元的偿债资金,直接增加农村需求1000多亿元。如果加上偿债资金对农村投资和消费产生的集聚效应和乘数效应,将拉动农村内需40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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