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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要求维护新股发行询价秩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9日 05:0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询价过程乱报价 36家机构挨批受罚

  中国证券业协会8日消息,证券业协会近日召开IPO询价对象自律工作会议,对在200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36家询价对象采取了相应自律处理措施。

  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表示,询价对象要敢于拒绝少数IPO主承销商的无理报价要求,杜绝“关系报价”、“人情报价”现象,努力提高研究定价水平。

  有关自律处理措施是根据2008年3月实行IPO网下发行电子化后询价对象的初步报价和实际申购情况做出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因报价高于发行价格却未申购的行为于2007年7月受到监管部门的发函警告,但在2008年实施网下发行电子化后仍多次出现同类情况;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实施网下发行电子化后共7次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工作,报价均高于发行价格却全部未申购;其余34家询价对象在200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工作中均出现报价高于发行价格却未申购的情况。

  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关对询价对象进行自律管理的规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分、责令其整改3个月、整改期间暂停询价资格;对其他34家询价对象采取谈话提醒的自律处理措施,明确要求上述询价对象在今后新股询价工作中切实遵守诚信原则,努力提高研究定价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维护新股发行询价秩序,杜绝出现类似行为。

  黄湘平对推动新股发行工作的规范发展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IPO询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公司应高度重视IPO询价工作,尤其是分管询价工作的公司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职责,对每一次新股报价工作做出慎重决策,认真细致、谨慎稳妥地开展新股报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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