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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的谎言(2)

  这也促使王在接下来的2007年和2008年开始主要在国美、苏宁这类商场进行抽查。2007年进行的抽查的总合格率达到了95.9%。不过所抽查的产品多为一线品牌。

  “能效标识虚标主要就是耗电量虚标,这种现象在冰箱行业确实非常严重,”新飞冰箱研究所所长张献峰告诉《环球企业家》,“新飞日耗电量仅为0.29度的‘节能王’冰箱并未虚标。”张在特别强调该冰箱使用了“最好的压缩机和发泡层”后,表示0.29度的冰箱在上市之前经历了北京家用电器研究所漫长的鉴定,并且在中国能效管理中心进行了备案。

  不过,据一位熟悉行业内幕的人士向本刊透露,只有少数大公司是拿着样品去第三方检测机构做鉴定,绝大多数公司样品鉴定都是在企业内部的实验室一做了之,而一旦批量生产,企业往往容易将节能之事抛诸脑后。“要将日耗电量控制在0.29度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成本至少要增加300-500元。”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必须确定号称‘绿色’的产品是否名符其实。”麦肯锡咨询公司在最近的一篇评论中指出,“许多消费者对一些产品所宣称的环境效益表示怀疑,销售这些产品的企业首先必须将自己看作教育者,而不是售货机。”而企业惯常采用的虚假宣传是,其吹嘘的产品绿色特性其实是法律规定必须达到的。还有一些误导消费者的手法是大肆强调产品的某一种正面(有益)特性,同时故意忽略产品的其他一些负面特性。

  批评者直指对能效标识的监管力度不够。中国能效管理中心仅仅只能根据备案情况以及有企业质疑某些产品不达标时,才在一年一度的抽样调查中对其进行曝光。由于需自行掏钱购买被检测产品,中国能效管理中心常常面临经费捉襟见肘的困境,并且不具有处罚权力。事实上,主要的检查和执法权在质检总局。2008年4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正式施行,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如实注明能耗指标。”如果家电产品没有贴能效标识即是违法,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

  同样的问题也困挠着美国市场。美国环保署和能源部于1992年联合发起“能源之星”(Energy Star)计划,美国联邦法规随后要求某些种类的电器设备必须贴有能效标志,因此到2005年,美国销售的空调机几乎有一半都贴有“能源之星”标志。根据佛蒙特州公共服务部的数据,2005年,接近30%的美国家庭都在使用高能效的电冰箱和洗衣机。但即使如此,消费者和环保机构称,企业想要获得能源之星标志的门槛太低了。非营利性的消费者联盟抱怨一些公司把“能源之星”当儿戏,他们经测试发现,有两家韩国企业各有一款冰箱产品并不像它声称的那样节能。

  对那些遵守能效标识管理规定的中国其它家电制造商而言,他们更担心这一现象的泛滥将造成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所谓的标注能效等级的绿色标签最终成为不受欢迎的装饰物。”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国内主流家电制造商高层说。如果这种标签失去可信性,将会减弱中国政府为节能所做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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