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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 樊曦) 我国国有资产监管立法工作近年来不断推进。目前,一个以《企业国有资产法》为龙头,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据统计,国务院国资委自2003年成立以来,已出台21个规章和115件规范性文件。地方国资委也根据国资监管实际,出台了1800件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仅2008年一年,国务院国资委就出台了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效能监察、股权激励、债券发行管理等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监管。
各地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工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已设立法律事务机构的省属企业占73%,已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省属企业占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