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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制度有望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1日 08:40  东方网-文汇报

  记者昨日获悉,备受市场关注的“发行制度改革”已经列入了2009年监管部门的工作日程。在日前举行的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明确表示,将深入推进发行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新股发行制度,强化各主体责任,完善价格形成和股票承销机制。

  新增限售股源源不断

  据悉,业内人士对于现有发行机制的讨论主要集中在询价制度、询价的有效性、新股分配机制、存量股份的发行以及审核制度等方面。目前,由于“大小非”股东的减持对于股市已构成一定压力,因此新股发行所产生的大量限售股也就更加引入关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股改限售股份累计解禁数量占股改限售股份数量的比例为29.14%,仍有3305.62亿股大小非未解禁。而截至2008年底,股改限售解禁股份已累计被减持287.1亿股,大小非解禁股中的逾两成已被减持。

  除了因股改产生的限售股外,A股市场还因IPO和增发而源源不断地涌出限售股。其中,IPO限售股分为首发原股东限售股、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两种。据统计,新老划断后首发与增发累计产生的限售股数量已达9000亿股左右,远超过股改限售股即“大小非”数量。数据显示,2009年将有6851.25亿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新股发行改革在酝酿

  据了解,现有发行制度对市场的发展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包括在询价环节,存在不能反映真实价值的情况。在申购环节,广大中小公众投资者新股申购中签率很小。另外,现有发行制度还产生了同一公司境内外发行价不同、上市流通股比例太低等问题。

  对于酝酿之中的改革,经济学家华生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缩短限售股的限售期限,与国际惯例的3至6个月靠拢;二是增加首发流通股比例,促使股票价格更加合理。目前,我国《证券法》规定大型企业首发流通股比例不应低于10%,而国际惯例是20%至25%。

  针对“取消新股发行时限售股锁定时间”的市场呼声,不少业内专家表示并不可行。海通证券分析师张崎介绍,目前欧美成熟市场IPO均有部分股票被限售,锁定时间一般在3至6个月之间。适当的限售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如果上市第一天大股东就可以大量抛售股票,会加大市场压力。

  另外,目前初步询价阶段机构投资者报价与实际投资需求相脱节,因而导致报价虚高,不利于反映真实供求关系股价的形成,一些券商建议,应将初步询价与累计投标询价合二为一,即取消初步询价,进行一次性投标询价。部分专家则建议明确大机构的责任,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对市场将有正面影响

  “通过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向成熟市场发行制度过渡,这将对证券市场带来正面影响”,张崎表示,改革的目的应当是维护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股市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宏源证券分析师唐永刚表示,流动性是决定股市走势的主要因素,2009年较去年流动性能否得到改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发行问题如果不解决,那么整体性的流动性改善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股指上涨一段时间后,就一定会受到限售股减持的打压。”

  实际上,发行制度改革一直处于渐进的过程中。2008年3月,在鱼跃医疗首发上市中首次尝试采用网下发行电子化方式,标志着我国证券发行中网下发行电子化的启动。网上配售比例的提高,回拨力度的加大,也是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举措。另外,中国证监会已于去年4月份出台相关政策,要求符合规定的限售股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转让,避免引起股价大幅波动。随后推出的可交换债券等相关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限售股解禁压力。

  本报记者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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