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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明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在如何刺激内需上已经开始投石问路。2008年12月15日,成都市启动向特定困难人群发放消费券的行为,被认为是拉动内需的真实之举。
消费券大多用来买食品
2008年12月15日上午,43岁的朱国强成为成都市第一个领到消费券的市民,他因先天性小儿麻痹一直没有工作,只是偶尔找些零活,享受低保待遇。
朱国强是从12日晚上的新闻里知道政府要发消费券的,当天的新闻里报道,为了“保证城乡困难群众过节,成都市政府将拿出价值3791万元的消费券,发放给困难群体,每人100元。
从社区领到100元钱的消费券,朱国强就到路口的红旗超市,“反正就快要过年了,干脆提前把年货置了。”一袋20斤的米一桶菜籽油、两把挂面和两袋盐。
朱国强每个月从社区能领导375块钱的低保和残疾人专项补贴,母亲没有工作,还有一个9岁的女儿在读小学。“以前每年政府在年末都会给我50元的现金补贴,今年发的消费券是往年的两倍。”
在同一家超市,记者还遇到了刚刚从社区领完100元消费券的安先生。63岁的安先生戴个眼睛,背有点弯,1995年退休后依靠每个月6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
“这个消费券是给我老妈妈带领的。”安大爷的老母亲今年80多了,卧病在床,主要依靠每个月在社区领取的180多元的低保费。他告诉记者“平时也就是买点蔬菜和主食。发了100元钱的消费券,才想起给老母亲买些牛奶回去喝。”
因为家里没有达到低保的标准,孩子念书也无法享受助学金,之前每年1万多的学费成了安先生家里最大的开支。
为30多万人筹消费券
“几个月前东莞市政府也向低收入群体派发了红包,民政局在前期也进行过相关的研究,所以当时我们的思路和市里是一致的。”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翔军透露,早在11月25日,成都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措施和项目。
陈翔军表示,通过多次商议以后政府才决定采用发放消费券的方式,“动员老百姓进行消费,全部由财政投入的可能性不大。很多地方是发钱,但最需要政府照顾的人,基本上没有钱存在银行。钱发给他不能及时投入消费,所以用消费券的形式规定期限,让其在限期内把东西买回来。”
据陈翔军介绍,此次发放消费券所需的3791万元资金来源于市区两级的价格调节基金。凡在成都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都需按其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缴纳。据了解,这项基金是去年3月成都市政府为调控价格,稳定市场,依法设立的用于调控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的专项基金。
消费券的发放流程为:民政部门向商场(商店)购买消费券———分配各网点(发放到户)———符合条件居民凭券到指定商店消费———政府1月31日后进行财政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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