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宏报道
记者日前从国家环境保护部获悉,为全面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家环保部决定今年进一步淘汰炼铁、炼钢、造纸、电力等落后生产能力。其中,计划分别淘汰炼铁、炼钢产能1000万吨和600万吨,总计1600万吨。
据悉,自2005年国家钢铁产业政策发布以来,我国每年都在逐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粗略统计,目前已淘汰掉4000万吨以上的落后产能。兰格钢铁研究中心分析师徐放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中国政府一直强调的“节能减排,减少能耗,环境保护”自2008年开始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即2008年1月1日上调对“高能耗、高污染、低产能”的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近期针对国内矿产资源储备战略的实施方案已经制定,钢铁产业振兴计划也将公布。
根据中钢协的统计,我国现有钢铁产能过剩近1亿吨,钢铁行业集中度约30%。徐放认为,一方面,虽然我国钢铁产能和需求在全球数一数二,但却缺乏对原材料和高端产品的定价权,在世界高端钢铁产业链中处于被动局面。另一方面,国内粗放型的经济结构导致国内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钢铁产品仍有需求空间,一些中小钢厂在市场刺激和地方政策保护下,仍会维持落后产能现状。因此,国家需要在“淘汰落后产能”的战略指导下,给予民营钢铁企业积极的引导和帮助。不仅国有大中型钢铁企业有资金、有实力研发新产品,满足节能减排的国家要求,民营钢铁企业也能有足够的机会、资金逐步退出高能耗、不环保的钢铁领域,实现国家环保战略目标的最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