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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0日 10:53  财政部网站

  赵左丽

  近年来,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公共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新机制基本建立,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但是,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中的“重分配、轻管理”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树立“分配与管理并重、投入与绩效并重”的理念,加强财政部门内部预算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职能机构以及财政部门与各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推进预算执行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

  一、夯实预算执行基础

  (一)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报规程管理

  进一步推进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实行定员定额管理,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项目库管理,推进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强化预算编报的时间和程序要求,严格预算批复时限规定。

  (二)提高部门年初批复预算到位率

  各级财政部门要努力提高本级财政年初批复预算的到位率,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应严格执行有关年初预算预留比例的规定,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实现按预算编制时间和要求同步编制投资计划或项目实施计划。

  (三)加强结余资金管理

  要根据结余资金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将结余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建立结余资金与预算安排衔接制度。完善预算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方式,促进预算单位规范结余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健全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新机制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支付方式、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规范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款计划以及项目的进度支付资金。加强本单位和系统内部资金支付管理,优化内部资金支付申报管理程序,加强账务核算和资金支付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操作、提高审核支付效率,促进财政直接支付顺利实现由中转变为直达,保障财政授权支付方便顺畅、监控有力。要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规范账户审批、年检、合并、撤销等基础性管理工作,要按照规范操作、分步推进、动态监控的原则,逐步将预算单位所有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对预算单位包括实有资金在内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实施动态监控。

  (二)加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用款计划管理

  基本支出用款计划要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编制,要逐步延长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的编报周期,方便单位预算执行;项目支出用款计划要根据部门预算、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实施进度等编报。财政部门要建立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考核机制,推动预算单位准确编制用款计划,及时实施预算执行,科学控制财政资金现金流量。各级预算单位应当加强预算支出的研究分析,提高项目支出用款计划与项目进度管理的协调性,提升用款计划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动态监控是运用先进管理系统对财政资金运行及具体活动进行实时监控的重要手段,在预算执行管理中日益发挥出强大的威慑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扩大监控范围,严格防止违规操作行为,增强预算执行监管的威慑力。对监控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查,重大问题跟踪核查,一旦核实要严肃处理。要研究建立核查情况通报制度,与预算单位建立动态监控互动机制,要建立健全事前威慑、事中监控、事后查处的一体化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全面提升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水平。

  (四)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国库集中支付和预算执行管理

  财政部要逐步将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管理,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取消中间拨付环节,实现资金直达,同时要对资金流向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实时掌握并及时反馈资金支付信息,发现问题要及时核查、纠正和处理,不断提高资金的到位率、支付效率、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建立健全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管理的新机制。地方财政部门对下级政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也要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建立规范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机制。

  (五)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

  各预算单位要认真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不断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工作质量。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的,财政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完成履约验收工作后,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资金,不得故意拖延资金支付。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支出,应当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一律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未按规定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部门有权按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理。

   三、加强预算执行分析考评和建立执行责任问效制度

  (一)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

  要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力度,准确把握财政支出走势,分析重点支出情况,充分发挥其促进预算执行顺利完成、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及时、有效地为决策管理提供服务。

  (二)继续推进绩效考评试点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加强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各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实施绩效考评试点工作,不断增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三)建立预算执行追踪问效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掌握各部门预算执行动态,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并监督各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结合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情况,定期对部门进行考评通报。对预算执行好的部门,予以表彰;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应要求其做出书面说明,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四、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

  (一)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

  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推进预算执行管理电子化,以现代化系统解放人力、提高效率、深化管理。要加快实现财政部门内部电子化管理,逐步实现预算单位业务网络化管理,推进预算执行业务电子化操作,进一步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全面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升理财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改进完善预算执行监控分析系统

  要在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收缴等相关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优化系统设计,拓展系统功能,通过系统实时监控财政资金运行状况,为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提供技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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