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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与证监会加快推进全透明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9日 01:41  证券日报

  国有股实时监控“电子眼”将登台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面对2009年A股市场巨量的解禁压力,管理层对于大小非减持的监管也加大了力度与步伐。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国资委和证监会正在加紧建立国有股实时监测系统,并有望在两三个月内建成使用,规范大小非减持行为和信息披露。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有股动态实时监控系统的建成,2009年在全透明的监管下,确保国有股有序流转今后将不再是纸上谈兵,有利于维护A股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由于大小非对于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远远超过市场投资者,市场对于大小非的动向极为关注。因此,如何有效的规范和疏导市场中大小非的减持,已成为当前市场和监管层极为重视和亟需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强调,2009年监管重点之一仍是向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转移,他还指出,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动态监测系统,确保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有序流转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规范运作,并完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管理制度办法。李荣融的表态可以说是自2007年年底首次提出“国资委监管的重点转向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转移”以来的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

   其实,为了有效的规范以及有序的引导大小非减持,一套被誉为“电子眼”的国有股减持实时监控软件系统即将建成。这套系统可以监控国有股东开户、过户、交易的全过程,从而实现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动态实时监测。

   支持这套系统建设的最早应起源于两年前国资委出台的国有股三个纲领性文件。即《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办法》。自那时起,国有股减持被规定为三年减持应不超过5%,超过5%的需报批;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按照市场定价;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信息;并要求国有股东名称后需标注具体的国有股东标识“SS”(State—ownedShareholder),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以及国有股东或股票发行人的申请,对国有股东证券账户进行标识登记。这三个文件一并构建起了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动态监管的制度体系。

   文件发布后,国资委便立即开始了对全国1500家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账户资料进行甄别和清理,而中央企业各控股股东也在对初步甄别核查出来的各个企业及所属企业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进行核实和清理,不仅最大程度地保证核实结果准确并对照核查结果填清补齐,最后向国资委报送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由国资委对其国有股东进行甄别和标注。自去年8月,有消息显示,国资委对国有股东及其股份进行申报、核实和确定工作已接近尾声,中登公司正在进行相应的技术准备工作。而近日,国资委有关人士称,国有股实时监测系统有望在两三个月内建成使用。同时国资委还在建设一个软件系统,以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按季上报经营情况,实现对国有股股东的全方位监测。可见,今年三月份系统建成后,在全透明的监管下,确保国有股有序流转今后将不再是纸上谈兵,进而维护A股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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