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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当前反腐应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4日 03:43  第一财经日报

  袁场

  在昨日举行的中共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胡锦涛指出,当前反腐应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第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第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第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十七大后反腐力度加大

  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央行采购中心副主任史作军有期徒刑5年,原因在于其利用负责组织本系统人员出国考察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6.947万元。

  其实,类似的官员腐败案件在各地时有发生。十七大以来诸如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案、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案、原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案、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孙瑜案等大案要案,均引起各界高度关注。

  据统计,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3万件,处分15.1万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960人(移送司法机关801人),挽回经济损失60.9亿元。

  11日,新华社发文《党的十七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综述》,指出了十七大以来纪委反腐工作五大重点:违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案件、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

  其中,“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被各界高度关注。新华网摘取网民观点认为此举“抓住了反腐关键”。有网民认为,县处级干部是腐败高发区。“要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反腐的重点,要扩大覆盖面,不放过一个省市,不放过一个部委,提高查出比例,提高反腐的威慑力”。

  “其实,重点不仅仅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重中之重在于查办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上的这些人。”全国领导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刘炳香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认为,十七大以来我国反腐力度一直在加大,从查办的各类案件来看,效果也比较明显。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就建立反腐的长效机制,有专家认为首要的在于抓住人的问题,也有人认为必须以制度为先。

  一位长期担任中纪委驻相关部委监察局重要负责人的官员认为,下一步反腐的重点应该放在“解决权力问题这一核心问题上”。他认为,这些年来针对反腐的制度很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腐败案件依然频发,根本的就在于各部门、地方等的“一把手”容易游离于监督范围之外,并且对其用人的问题也疏于追究。

  由此,该官员建议,下一阶段的反腐应从三个方面着力。其一,真正发挥用人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其二,任用干部时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坚决不用群众反映的有问题的人”;其三,进一步推进民主制度建设。

  反腐专家、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王长江则认为,反腐的重点要放在制度建设上。他认为,权力运行不科学,就会导致利益分割的不科学,进而导致无法实现背后的利益节制。由此,他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整体的科学的制度设计,“甚至可以成立一个主抓此项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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