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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破产债权申报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 11:57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黄淑慧

  早报记者从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鹿)一位债权人处获悉,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于1月8日向三鹿的债权人发出了债权申报通知,债权人可以在1月8日至2月11日向管理人也即三鹿破产清算小组申报。

  近一两天,债权人陆续收到了来自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申报债权通知书。这份通知书载明了以下内容:债权人可以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三鹿破产清算小组申报债权,申报时写明数额、有无担保抵押,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而三鹿破产清算小组的地址在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48号河北国际商务楼4楼。

  通知同时确定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在申报债权结束后的第二天,也即2月12日的9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厅召开。

  就在三鹿破产进入债权申报程序时,三鹿此前对经销商的清偿正在遭受越来越多的质疑。新华网引述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人说法称,在政府帮助下,三鹿集团于2009年1月8日启动对经销商的第二期还款计划,总筹款约5亿元人民币。但对这笔资金从何而来,石家庄方面没有作出说明。

  一位供货商对早报记者表示,从法律上讲,经销商和供货商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但经销商此前已经获得了60%,而供货商却没有拿到一分钱。石家庄市方面表示,与经销商签订协议的是三鹿商贸公司,属于三鹿集团全资子公司,而这家公司没有纳入破产的范围。既然是全资子公司,为何又可以不算在破产财产之列?这位供货商称,他与其他供货商准备请律师介入此事。

  而奶农和合规奶站的债权此前也一直乏人关注。有媒体报道称,在三鹿债务链条上,奶站被奶农告上法庭,因而被查封,但奶站状告三鹿,却被告知“不予受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破产法专家李曙光昨天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介入以承担“政府责任”并无不妥,但不应当破坏破产程序的清偿顺序,应该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基础上,再由政府出面处理企业难以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社会稳定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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