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甘肃下发扩大内需暂行办法 资金先安排民生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 09:34  商务部网站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保障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有效落实,我省近日下发《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实行专户管理

  《办法》规定,扩大内需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利用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扩大内需建设项目资金;各级政府融资以及利用的国债资金;各级政府用于新增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必须坚持全程监管制度,严格按“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决算”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实行“财政国库或专户管理,直接支付,封闭运行”的管理办法。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或明确资金来源。未落实或未明确的,不得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和问题,严格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投向民生基础设施

  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要优先安排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项目。

  公益项目征求各界意见

  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重大的,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应当采取听证会、征询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少数民族游牧民定居、扩大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村民生和农村基础设施。

  综合交通设施铁路、国家高速公路、西部干线、中西部支线机场、城市电网改造等。

  社会事业发展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旅游设施等;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污水管网、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等。(摘自 西部商报)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