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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主任解廷民:“准就业”旨在为毕业生提供工作经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 02:17  第一财经日报

  史会元 陈晓晨(采写)

  从高校就业服务的实际工作出发,包括留校实习工作在内的“准就业”机制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剂“良药”。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希望所招到的人能马上上岗工作,所以通常会要求工作经验。但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恰恰缺乏工作经验。“准就业”机制能够针对性地应对这个问题,相当于提供毕业生一个上岗前的类似于实习的工作经历。

  一些人认为,“准就业”并没有解决高校教育与社会需要之间的“脱节”问题。不过,目前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计划经济色彩还比较明显,从设置专业到出教学方案到招生到毕业,整个培养周期大概有五六年。即使马上改革,调整也会存在滞后,必然需要一个渐进过程。“准就业”机制就是渐进地完成这个过程的一种手段。“准就业”机制期待达到一种多赢的结果:学校和社会更好地完成人才培养的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招聘到更适合地员工,毕业生找到理想的工作,实现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对接。

  在实际工作中,“准就业”机制是从理工科院校开始执行的,因为“准就业”对理工科院校的毕业生也更加适合。目前,这一机制还尚未覆盖到文科毕业生,这块工作还存在很大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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