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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正青案宣判 广发证券借壳步伐加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0日 04:22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卢肖红

  原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案,昨日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宣判,董正青因泄露内幕信息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董正青一案宣判后,市场对广发证券借壳S延边路(000776,SZ)一事看好。受此消息影响,广发系个股昨日全线飙升。

  检方:董正青泄密并作伪证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董正青在任广发证券总裁期间,从2006年2月至5月,多次将“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上市”的内幕信息透露给被告人董德伟,并指使董德伟买入和卖出延边公路股票。被告人董德伟利用该内幕信息,于2006年2月23日至10月18日,通过其控制的股票资金账户大量买卖延边公路股票,共投入资金7000余万元,买入延边公路股票1457万股,卖出获利5000多万元,并将本金和账面盈利全部提取现金,共计1亿多元。其中,两被告人在中国证券会认定的2006年5月10日至6月5日价格敏感期内,买卖延边公路获利2284.67万元。2006年5月,被告人董正青又将内幕信息透露给被告人赵书亚。赵书亚利用该内幕信息,在价格敏感期内买卖延边公路股票获利101.73万元。

   为应付中国证监会调查,被告人董正青、董德伟、赵书亚经密谋,由被告人董德伟、赵书亚伙同他人向中国证监会作伪证。期间,被告人董德伟指使多人迅速提取买卖延边公路股票的全部资金。

  法院:内幕交易事实成立

   法院认为,董正青向董德伟泄露内幕信息,董德伟在董正青的建议下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该股票。

   据法院查证,董正青、赵书亚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均证实董正青向董德伟泄露内幕信息并要求董德伟购入延边公路股票。同时,董德伟买入或卖出延边公路股票的时间点,与董正青供认的要求董德伟买入或卖出该股的时间点相互吻合。

   此外,董正青、董德伟在中国证监会展开调查后有一系列异常行为。在向证监会汇报确定借壳延边公路后,董正青突然无故提出通过IPO方式上市等要求;董德伟雇佣、指使多人迅速将买卖延边公路股票的超过1亿元资金全部提现;董正青联系赵书亚帮董德伟作伪证,后董德伟、赵书亚等人结伙串供,制作假借据,向证监会作伪证。法院认为,上述异常行为反映了董正青、董德伟企图掩盖其内幕交易行为的心理状态和真实意图,印证存在泄露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行为。

  宣判:董正青被判有期徒刑4年

   昨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原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案宣判:董正青被判泄露内幕信息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不过检控方检控他的另一项内幕交易罪名不能成立;其弟董德伟内幕交易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250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800余万元;其同学赵书亚内幕交易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之前,董正青曾在庭审中翻供,但并没有为判决带来太多悬念。对于翻供一事,作为辩护人的王波表示,开庭前并不知情。

   宣判后,三被告人均表示不服当庭上诉。董正青情绪过于激动,表示不服,甚至失态,但最后被拖出法庭。

   “对判决都不满意,都要上诉。”案件宣判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致电王波,王波表示,对判决均不满意。此前王波为董正青作无罪辩护。

  反应:广发系个股普涨

   昨日,包括中山公用(000685,收 盘 价14.81元 )、 辽 宁 成 大(600739,收盘价14.09元)、吉林敖东(000623,收盘价20.89元)、华茂股份(000850,收盘价4.48元)等参股广发证券的个股在二级市场上表现非常活跃,分别上涨5.18%、4.76%、5.51%、3.94%。

   董正青一案宣判后,市场对广发证券借壳S延边路(000776,SZ)一事看好。有市场人士认为,董正青案定性为公司高管个人行为,不涉及广发证券公司本身,将有利于广发证券上市的推进。不过,亦有市场人士认为广发证券就此会选择IPO。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致电S延边路董秘办公室,但一直无法与董秘张洪军取得联系,求证未果。

  焦点分析

  “泄密”一说是否成立?

  针对“董正青案”控辩双方主要争议的焦点,法院进行了详解。

   焦点一:“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是否属内幕信息,如何认定该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

   法院认为: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由于“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直接导致延边公路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信息一旦公开将对延边公路证券市场价格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而且在2006年6月5日延边公路发布公告之前,延边公路从未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该信息,因此,“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属内幕信息。

   2006年2月至5月10日前,广发证券确定要以借壳方式实现上市目标,但没有确定具体的借壳目标公司。2006年5月10日,广发证券出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借壳上市》方案,确定以辽宁时代和延边公路为备选壳。由于该方案中借壳目标公司明确,有具体的借壳工作安排,该消息一经公布,将对辽宁时代和延边公路的股票价格造成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因此,2006年5月10日应认定为内幕信息开始形成之日。

   焦点二:董正青是否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个人能否直接主导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上市的工作。

   法院认为:董正青自2003年6月至2007年6月一直担任广发证券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有决策权。从2006年2月开始,广发证券董事会即已授权董正青领导的经营班子负责借壳上市工作。期间一直由其主持借壳上市工作,并参与了决定借壳延边公路从酝酿、讨论、研究到确定的全部过程。董正青在其提交的辞职申请中亦自认是借壳上市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决策者、推动者和参与者。因此,董正青作为广发证券的总裁,主持并参与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上市工作,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董正青案

   据报道,2006年2月,中国证监会下发通报,批评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在没有向外界和监管机构如实披露的情况下,以他自己为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受让了广发证券的股权。

   2006年7月,监管层再度展开调查。董正青被怀疑在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一事中涉嫌内幕交易,其亲属提早买入延边公路,购买延边公路的股票达200万股。

   2007年5月,中国证监会依照相关规定,将广发证券借壳上市过程中有关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公安部随即部署广东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同年6月初,广东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07年7月19日,公安机关对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的董正青等人执行逮捕。广发借壳上市之事也被一直搁置。

小调查
1.你对法院对董正青等三人量刑怎么看?
判的太少,应该重刑
不好说
很公正,量刑适当

2.你认为广发证券借壳上市会否有转机?

不清楚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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