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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网]2008年中国经济大事之----新土地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 09:33  保监会网站

  2008年10月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针对农村开始了新一轮的深水区改革,对农村问题中最核心的土地政策做了重大调整。10月19日下午,新华社公布了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全文。关于土地承包权,《决定》内容称:“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关于土地流传问题,《决定》提出,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决定》未涉及宅基地的所有权改变问题,而是提出,要“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关键词:土地 农民 改革关注程度:政府:★★★★★民众:★★★★宏观影响指数:★★★★[点评]:土地问题一直是中国农村的核心问题。从中国革命时期最早的“打土豪、分田地”到现代中国农村的“土地承包责任制”,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土地问题不仅是革命时期的重要问题,也是现代化建设时期的重要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在农村解决好了土地问题,其他问题都可迎刃而解。土地问题可谓是中国农村问题的核心。为了区别革命时期的土地改革,这一次对农村土地产权进行大胆创新的改革,被很多人称之为“新土地改革”。新土地改革迫在眉睫农村新土改计划并未终结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但却允许农民更为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土地。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大背景下,其目的在于增加农民收入,以刺激内需。但另外一个角度看,土地改革的紧迫性也已非常强烈。从粮食安全的角度,农地逐年大量流失的局面并没有改善的迹象,使得国务院一再下调耕地保护红线。同时,现有的土地问题引起的城乡差距,已经累积了太大的社会矛盾,若不尽早拆除引信,最终将爆发严重的政治危机。土地改革必将会给农村释放出强大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广大城市,尤其是大中型城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日益现代化的生产极大地提高了城市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尤其是部分偏远山区,农业机械化的程度还很低,甚至有些地方还演习着原始的人工耕作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显然,时过三十年,当初为推动改革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呈现出一些难以克服的弊端。如何深度解放农村的生产力已被提上日程。土地改革给农民更加充分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农民利用市场法则,加强土地流转,运用股份制农业的新机制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在这个基础上才得以实现机械化作业和科技种田,农业生产力水平才有可能大幅提高,农村才有可能释放出强大的生命力,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距才有可能逐步缩小,乃至消失。新一轮的土地改革还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民群体打开了“财产性收入”的大门。中国农民拥有被称为中国最大一笔财富的集体土地,包括承包经营耕地、林地和居住用宅基地。在世界上规模空前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这些农村土地一旦被征用为工业或城市用地,将为大幅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提供极有利的条件。这除了有助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外,在目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更有助于加紧启动广大农村消费市场、促进中国经济快速摆脱对外部经济的依赖。未雨绸缪,防止“新土改”的消极作用新土地改革的全面实施需要渐进的过程,也将是一项浩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消极作用。比如说,新土改有可能会打破农民拥有土地的唯一屏障,失地的农民在没有其他生存技能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城市流民阶层、城市贫民窟等新的社会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预先准备好充足而有效的防范措施,未雨绸缪,要逐步通过相应的配套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政策措施的制定和颁布,对新土改进行卓有成效的监督和规范,使新土地改革在中央政策指导下、在法治框架内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作者:中经分析小组执笔: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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