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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求和解 刘根山贷款案留谜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 03:52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王文嫣 发自上海

   去年7月底,工行上海长宁支行状告上海茂盛集团及相关公司,催讨2.4亿元贷款一案,开庭前原被告突然达成和解。昨日,类似的情形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度上演。茂盛集团代表对法官称案件受到的关注过多,在开庭前数分钟强烈要求和解,同时也将如何偿还银行巨额贷款的谜团继续留给了公众。

  开庭前 双方突然和解

   上海银行诉上海南环高速公司、茂盛集团、上海沪青平高速公司金融借款合同案原定于昨天上午9点开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去年9月就已受理该案,此次开庭时间已迫近案件审结期限。昨天,茂盛集团方面的一位女士到庭后就向法官称 “将在一个月内还钱”,希望不要开庭审理。之后这位女士与法官在法庭门口交流了数十分钟,表示公司与银行的贷款纠纷由刘根山引发,目前多方关注,压力很大。

   因诉讼当事人对标的、法律关系讳莫如深,《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侧面打听到相关贷款,其中有以茂盛集团的保证合同和公路经营权质押合同作为担保的。从法官与原告上海银行代理人的交流中透露,该行与3家被告公司已有初步的和解方案。最后法官同意原被告在10天内进行和解,若协商不成将择日开庭审理。

   去年7月,茂盛集团掌门人、“公路大王”刘根山被浙江司法机关刑事拘留的消息得到证实。之后多家银行迅速向刘根山旗下的“茂盛系”以及参股、控股的高速公路建设公司提起金融借款合同诉讼。有媒体报道称,原定于2008年7月30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也是因为茂盛集团方面的一名女士紧急要求和解而临时取消开庭。

  政府收回沪青平高速经营权

   庭前和解前几天,上海建工(600170,SH)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由于长期以来沪青平公司存在项目资本金不到位、拖欠应付工程款等违约行为,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经多次敦促进行整改,一直未见根本改善,决定收回沪青平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

   沪青平公司成立于2000年,由上海茂盛企业发展公司、上海城建集团、上海市政工程建设发展公司、上海建工集团、上海西部市政公司5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沪青平高速公路工程投资主体。政府当初授予沪青平公司25年的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茂盛公司出资67%,为控股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茂盛集团曾经控制或曾经参与的高速公路项目在上海范围内有 “沪青平”、“嘉浏”、“同三”、“南环高速”4条。浙江省内有“宁波绕城”、“宁波北仑港”和“甬金高速绍兴段”等3条,总里程达900公里以上。到刘根山被拘时,沪青平公路已经是他的“公路王国”在上海范围内最后的一条公路。

   随着沪青平公路经营权被收回,“公路大王”刘根山手上只剩一条“甬金高速”,正是这条路让他受到司法部门的调查。很快,刘根山参股收购的甬金高速公路项目被曝出曾向国家开发银行借贷15亿元,向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借贷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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