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北京2009年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增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 22:13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张淼淼)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00元,增幅为12.3%。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将由目前的每月1630元提高到每月1830元。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彦30日做出以上表述。据介绍,此次北京市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向退休时间早、年龄较大、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以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进行了倾斜。

      孙彦表示,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以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历经16次调整,待遇水平逐年提高。截至2008年末,北京市统筹范围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约173万人,平均养老金水平为每月1630元。

      另外,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及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也一并做了调整。

      政策显示,2009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档上调60元,即最低标准调至562元,最高标准调至671元,平均水平由原来556元上调到616元,增幅为10.8%。新标准调整后,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随之增加60元,由现行标准的338元上调至398元。

      对于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调整范围规定为,2008年12月31日之前已享受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其中,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伤残津贴人均每人每月增加24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拟每人每月增加135元。护理费从2009年7月1日起调整。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