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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公布用能企业节能考核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 18: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市发改委30日公布2007年该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其中,全市18个区县均完成节能目标考核、10家重点用能企业未能完成年度节能目标。据悉,这是北京市首次公布节能目标考核结果。

  2008年7月至9月,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多部门和相关专家,对本市18个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40家重点用能企业的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两个方面,两方面综合评价得出考核等级结果。其中,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为考核的否决性指标,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即为未完成等级。

  在接受考核的40家重点用能单位中,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10家企业分别是:北京兴发水泥有限公司、北京顺发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北京立马水泥有限公司、北京强联水泥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建材化工厂、北京新港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新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青岛三环啤酒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红恩沥青混凝土厂等10企业。

  北京市发改委环资处处长杨智慧表示,此次考核反映出各区县2007年万元GDP能耗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全部完成节能目标。

  他表示,考核还起到了很好的督促作用。大部分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中处于中上水平,能够按规定制定并实施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工作计划;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新、改建项目节能标准执行较好,从源头上有力遏制了高耗能的增长势头。

  据悉,对于考核等级未完成的区县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相关部门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须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办理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核准和审批予以暂停;且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逐级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所在地区县政府,限期整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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