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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1日起日安徽等10个省区市第二批开始实施“家电下乡乡试点推广工作,并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根据国务院部署,“家电下乡”政策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
“家电下乡”宗旨在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推广方案,目前“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与三省一市试点方案相比,新增了洗衣机一个品种。
“家电下乡”工程的补贴对象为农村户籍人口,以户为单位给予补贴。农民在购买贴有该标识的财政补贴家电下乡的产品,每户每类产品可购买一台,可以以户为单位,凭销售发票、户口本、购买产品的标识卡,至户籍所在乡镇政府部门进行申报,待审核后,即可获取资金补助。
目前,我区商务部门正在进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中标家电销售企业将通过直营、加盟和授权等方式设立的销售网点,经过备案认可后,农民均可在此买到“家电下乡”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