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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分红新规制定分配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 06:21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证监会日前发出公告,要求各上市公司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做好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制定并披露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披露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影响。

  公告要求上市公司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2008年年报工作中重点关注四方面内容。

  一是加强对上市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上市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上市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上市公司应拒绝报送。”

  二是加强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相关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四是重点关注重大事项的披露要求。包括在2008年年报中全面披露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的情况和2008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披露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偿还情况,同时披露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披露报告期实施、推出或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及其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影响;按照《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制定并披露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客观披露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影响。

  (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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