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上海试水经适房管理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 03:58  第一财经日报

  胥会云

  申请人必须是全体家庭成员具有7年以上本市常住城镇户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300元以下

  今天,《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公开征求上海市市民意见。作为上海市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等相关试行办法备受各界关注。

  《第一财经日报》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包括七章四十六条,主要通过建设、供应、管理和退出等四个机制,规范经济适用房的运作。

  市、区联手共建

  据了解,经济适用房采用市区联手的管理机制,其中市政府负责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制订、资源调配、规划和计划编制等,并设立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区(县)政府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供应、适用等。

  对于中心城区土地供应紧张的,可以申请异地建设经济适用房,同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来解决利益均衡问题。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方面表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会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经济适用房会以集中建设为主,主要考虑交通方便的外环线附近,同时也考虑配建等方式。

  准入:有望动态调节

  申请准入条件包括本市户籍年限和实际居住年限、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财产限额、住房困难面积标准和申请前原有住房转让限制;房源供应标准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家庭住房困难面积标准与原有住房面积之间的差额确定。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庞元介绍说,申请人必须是全体家庭成员具有7年以上本市常住城镇户口,所在区5年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300元以下,相当于2007年上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今后要进一步研究确立合理的动态调节机制。”

  而住房困难面积的标准,依然定在了人均7平方米。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保障处处长朱志平告诉记者,目前上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尚有50万户家庭,低于5平方米的有20万户家庭,还是一个庞大的数字。

  对于供应何种住房,庞元表示,供应标准的核心是政策的公平性,对于收入结构复杂的家庭,可以适当照顾。

  申请审核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轮候选房,第一次摇号确定轮候次序、建立轮候名册,第二次摇号确定购买或者承租的经济适用房。

  退出:政府可优先回购

  《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称,购买经济适用房5年内因为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将区分不同情况由政府按照一定价格回购,5年后转让的,政府有优先回购权,原购家庭应按规定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庞元表示,《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将借助网络、传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尽可能广泛地覆盖群众以征求意见。而后在一些试点区域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对《试行办法》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今年上海市人代会上确定的目标,今后5年,上海将新建经适房约2000万平方米、30万套,经适房建设规模约占同期新建住宅规模的20%。其中在2008年,上海市将开工建设4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

  不过,在已经开展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运作的地方,不可避免地出现异样的状况。部分地方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经济适用房被部分房东和中介公司挂牌出租。有业内人士表示,应借助多重手段尽量避免此种状况发生。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