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财经 > 国内财经 > 国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 正文
新浪财经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国家开发银行转制问题答记者问。表示国家开发银行改制后将成为我国继工、农、中、建行之后的第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
上述负责人表示,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日前正式批准国家开发银行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进行改制,设立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性质为商业银行,从现有的资产规模和股东构成属性看,是我国排名居工、农、中、建行之后的第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
据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0亿元,由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51.3%和48.7%。
对于国开行的债券问题,银监会明确规定,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发行的存量人民币债券风险权重继续维持为0%,直到债券到期;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在2010年底以前,风险权重确定为0%,2010年以后由银监会按市场化原则另行研究确定。
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担保业务,自股份有限公司挂牌之日起,按商业银行确定风险权重。
据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开发银行改制为商业银行后,将与其他商业银行一样,在机构、业务和高管人员等方面依法纳入商业银行有效监管体系。(雪婷)
相关报道: